生产、销售假冒“伟哥” 安徽蚌埠三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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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3: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7日电据安徽商报报道,近日,安徽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伟哥”的重大案件,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王某拘役6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据悉,这是安徽省审理的首例假冒“伟哥”的案件。 2003年7月,被告人黄某以10.7万元购进机器设备7台。同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黄某
2003年七八月份,被告人王某应黄某要求,在明知是制造假药VGR100的情况下,为其加工生产了约10公斤假冒VGR100药品,从黄某手中收取了加工费用2000元整。(宋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