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冒领存款父亲告银行 银行反诉要父代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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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3:48 法制晚报 | ||||||||
事件 王先生与前妻离婚后,儿子跟前妻一起生活。今年7月19日,17岁的儿子找到父亲要生活费,但王先生没有给他。儿子就趁着父亲出门之际在家中找到一张定期存单。他拿着父亲的医疗保险卡,从银行取走7500元。
直到8月,王先生才发现自己的存单已经被儿子冒领。王先生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医疗保险卡不能作为支取存款时的身份证明,所以银行应对王先生承担违约责任,判决银行支付王先生7500元。 但该判决生效后不到一个月,银行又以侵权为由将王先生的儿子告上法院,要求其监护人王先生代其归还7500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本报记者 李奎 律师点评 冒名违法支取账户上的现金,首先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造成的,银行存在严重过失。作为监护人,王先生要承担疏于对儿子进行管理的责任。银行和王先生应共同承担7500元损失。沈腾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