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关注盗窃案续:小偷被认定患精神病获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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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0:18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张文单报道 “居民院墙被砸失窃300万元,北京市长关注破案进展”一事的当事者马弘毅,昨日告诉记者:半年之内被盗4次,可能是想打他私房主意的拆迁公司所为;一名小偷被他亲手扭送至派出所后,警方以该人有精神病为由给放了。针对“放人”说法,公安部门予以确认。 失主马弘毅是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民主党派人士,家住西城区白塔寺西廊下胡同28
中共西城区委统战部明木江副部长告诉记者,福绥境派出所事后发来一份传真解释为什么把小偷给放了———小偷有精神病。统战部党派科科长赵玲将传真内容通报给了马弘毅。马弘毅坚称,警察放人,就应该出具司法鉴定书,但通报却没有附带。统战部同意向公安部门索要司法鉴定,但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马却依然没能得到。因此,他对警察办案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对此,福绥境派出所一位留着短发、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所长27日作出解释。他说,司法鉴定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要在法律许可的留置嫌犯时限之内作出司法鉴定的书面报告是不现实的;通常依靠办案警方结合实际,判断嫌犯是否存在精神问题。但他一直未向记者说明判断小偷有精神病的具体方法。 另一民警告诉记者:“负责处理马弘毅第三次失窃案的徐康副所长,目前正在西城公安分局进修,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接受记者采访的副所长则不是直接办案人。 据了解,马先生居住的西廊下胡同大约1/3的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一家房地产公司准备进行商业开发。 西城区政法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综合马反映的情况和作案现场的蛛丝马迹来看,拆迁公司有可能是嫌疑对象之一。他表示政府也很关注此事,会尽力调查,尽快破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