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城》插图被判未侵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2:11 新闻晨报 | ||||||||
记者沈凤丽通讯员丁慧 晨报讯《幻城》为郭敬明带来了“新青春派小说掌门人”的美称,却给出版单位惹上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官司。仅仅获得数百元报酬的《幻城》插图作者之一杨诗彦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春风文艺出版社告上了法庭。昨天,上海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杨诗彦的诉请没有被支持。
杨诗彦和郭敬明同为上海大学的学生。当年,郭敬明在创作《幻城》的过程中,通过他人介绍邀请杨诗彦创作插图的墨线稿。事后,杨诗彦按商定的画风绘制了22幅以人物造型为主的墨线图。在此基础上,郭敬明又与另一位作者吴亮共同进行了后期创作。 去年1月,《幻城》正式出版发行,书中的15幅插图中引用13幅杨诗彦、郭敬明和吴亮共同创作的作品。迄今,《幻城》的总印数已达102万册,销量火爆,但据杨诗彦称,她只获得首印时的650元报酬,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要求出版社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系争的13幅插图是杨诗彦、郭敬明和吴亮三人的合作作品。但杨是应邀为《幻城》创作插图的,创作并非源于自己的意图,且郭在画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杨并非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创作活动,其创作的墨线稿只有被郭所接受,才能作为郭、吴进一步创作的基础,最终形成符合要求的插图。 同时,郭在邀请杨创作时已与其明确了作品报酬,在小说出版后亦支付了一定的报酬。杨的创作行为是接受委托而完成的,其创作的墨线稿具有受委托创作的作品性质。因此,郭作为委托人无须同杨协商即可按照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将作品作为《幻城》的插图交付出版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出版社系经合法授权,并未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