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公司遗失“甜蜜的婚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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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2:11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葛志浩通讯员李鸿光报道婚庆公司将珍贵的婚庆录像带遗失了,为此一对新人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类损失3万余元。昨天下午,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婚庆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退回费用1200元。 今年6月13日,花先生和高小姐与上海某婚庆公司签订“庆典婚礼服务合同”,约定婚礼摄像及光碟制作费用为1200元。9月18日,花先生和高小姐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不料第二
婚庆公司承认弄丢了婚庆录像带,但合同内容是单独立项,婚礼摄像及光碟制作费用为1200元,同意按照该项费用“退一赔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婚庆公司已经提供了大部分服务,每项服务均独立标价,尚未履行的仅是未完成婚礼摄像及光碟制作部分。基于婚礼仪式是人生大事,每个人都希望把这美好的时刻永远定格在看得见的现实中,但因婚庆公司的过失,使这具有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品灭失,确实给新郎新娘的精神上带来了一定的伤害,遂做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