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带头人月奖三百 西城教委制定学科带头人考核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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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2:2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杜 丁)西城区制定了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制度”。 昨天,记者从西城区教委了解到,凡是被评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教师每月可获得300元津贴,被评为校级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可每月获得100元津贴。 据介绍,规定要求区、校级学科带头人的范围是:本区的专任教师、教研员;兼课每
被评为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将要履行:每年至少有1篇高质量的教研、科研论文。其中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至少展示1-2次观摩课;区级学科带头人要参加区教委每学期组织的教学视导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特级教师和市学科带头人的日常教学课应常年向区内、校内教师开放;区级学科带头人的日常教学课应定期向区内同学科和校内教师开放,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学科带头人要履行跨校兼课兼职责任。区级学科带头人和示范校高中校的学科带头人必须到有聘请学科带头人需求的学校兼课(兼职),每学期跨校兼课(兼职)不少于8个工作日;校级学科带头人要积极参与跨校兼课(兼职)工作等职责。 西城区教委不但在学术研究上给学科带头人创造条件,在生活上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区教委设专款,每年为学科带头人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保证50岁以上的特级教师享受优诊医疗。由财政教育经费列支学科带头人津贴,“区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津贴300元,“校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津贴100元。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在享受国家、市规定的待遇外每人每月津贴300元。为区级学科带头人子女在本区内享受优质教育创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