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起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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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16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成都老板黄玲在成都某社区投入50余万元建成了电子阅览室,但由于今年年初与社区街道办事处产生利益纠纷后,该阅览室就处于歇业状态。但街道办事处却将黄玲告上法庭,要求黄玲支付管理费。黄玲就此提起反诉要求街道办道歉并赔偿损失。昨日,锦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黄玲称,去年3月,她看见某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的招商告示后,就与社区服务中心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展社区服务合作协议》。期限暂定3年,其间街办每月收取社区服务费4000元。去年7月黄玲在投入40万元后,电子阅览室启动使用。 今年4月中旬,街办突然要求黄玲将电子阅览室搬走。据相关负责人称,说是有大公司要搬进来,房租给到1万元,要将电子阅览室所在位置全部包下来。黄玲为了不让投资打水漂,答应将房租出到8000元。但是双方对此还是没有谈妥。今年6月初,街办就将该阅览室的电停了,使其无法正常经营。 但在法庭上,街办却有另外的说法。街办方称,协议签订后,社区服务中心履行了相关义务,但从2004年4月起,黄就没有再向中心缴纳管理费。社区服务中心向黄催缴,但是黄均以种种理由推诿。使社区服务中心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所以中心对黄提起诉讼要求黄支付管理费用2.8万元。此案目前尚在审理之中。锦法本报记者方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