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殊津贴每人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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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2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林长强康玉君)记者12月27日从省人事厅获悉,辽宁2004年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方案目前已正式出台。 方案规定,从2004年到2010年,每两年选拔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津贴数额、发放渠道不变。津贴获得者仍由国务院授权人事部颁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其中,国家分配给
选拔重点是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在农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全省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凡符合选拔条件人选均可按选拔程序申报(沈阳市、大连市和中直所属的单位除外)。 方案还要求,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予推荐。记者电话:81810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