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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的婚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39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46岁的陈土根是浙江省仙居县的一位普通农民。今年2月份,陈土根到法院起诉,要求和妻子陈玉仙离婚,因为陈玉仙和别人跑了。陈土根为了寻找妻子,两年来什么也没做,光交通费就花掉两万多块钱。陈土根说,这本是一个普通的离婚官司,他和妻子的关系因为他人的介入而破裂。但特殊的是,陈土根和陈玉仙之间竟然还是一对兄妹,这又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1958年说起。

  这一年,出生刚刚40天的陈土根被亲生父母送给一对姓陈的夫妇做养子,两位老人在收养陈土根之前也生过几个孩子,但都不幸夭折了。说来也奇怪,自从收养了陈土根之后,他们后来生的4个子女全都健健康康地活了下来,但老两口对陈土根的关爱还是一如既往。特别是陈土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养父母就动起了脑筋,想把自己亲生的大女儿嫁给养子陈土根。

  陈土根一家所住的地方是一个人口稀少,交通落后的贫困山区。按照老两口的想法,养子和亲生女儿之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而且年龄又相当,如果他们能结合,这应该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但可惜的是,大女儿已经有了心上人,根本不同意父母的这种安排。就在老两口为陈土根的婚事发愁的时候,事情却出现了转机。

  据陈土根的养母讲,他们的二女儿在这时主动提出来,愿意留在家里嫁给哥哥陈土根。而这个二女儿就是陈玉仙。于是1982年的时候,陈土根就和陈玉仙结了婚。但是由于当时陈玉仙还未成年,所以两个人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操办了几桌酒席,又做了几套家具就算结婚了。

  陈土根和陈玉仙做了十几年的兄妹,如今却成了夫妻。他们两人的感受是外人无法体会的,因为谁也说不清楚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亲情、爱情还是二者兼而有之。不过,陈土根的养父母说,结婚后两人的感情十分融洽,日子过的平静且幸福。

  婚后的生活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陈土根和陈玉仙先后有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可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陈土根和陈玉仙结婚将近20年的时候,陈玉仙却和别人跑了。陈土根说,陈玉仙走的时候是2001年的6月,从那以后她就和一个叫金相华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这期间,陈土根也多次去找过陈玉仙,希望她能回家,但陈玉仙是铁了心地要和金相华在一起。

  金相华说,陈玉仙当年根本就不愿意和陈土根结婚,他们之间的那桩婚事完全是父母包办的结果,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只是当时陈玉仙还年龄还小,如果不同意结婚的话,父母会打骂她。

  陈玉仙说,就这样,她忍着委屈和自己并不爱的男人一起在大山里生活了将近二十年,这期间两人还抚育了一双儿女。

  转眼到了2000年,她和陈土根的两个孩子都到了上学的年龄。为了给孩子们积攒学费,陈玉仙就下山到县城里打工,而正是这段打工的经历成为改变陈玉仙命运的转折点。她第一次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有多宽阔,她对家的感情也越来越淡漠。陈玉仙和金相华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交往中,陈玉仙多次向金相华诉说自己不幸的婚姻,而金相华则想方设法开导陈玉仙,让她为了孩子忍耐一些。

  起初,陈玉仙和金相华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可远在山村的陈土根和养父母却听到了一些传闻,说陈玉仙已经和金相华住在一起了。联想到陈玉仙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陈土根就开始担心起来。于是,他和养母等几个家人一起来到县城找到了陈玉仙。经过一番吵闹之后,陈玉仙被家里人带回了村子,从此连家门都不让出。

  回家的这段时间,陈玉仙就是做做家务、干干农活,表面上看很是平静,但内心的痛苦却只有她自己知道。丈夫陈土根虽然老实本分,却不是她心目中的理想伴侣,见过世面的陈玉仙此时已经不甘心在这个山沟里呆一辈子了。她多次寻找机会,企图逃下山去,但都被家里人给拦住了。在这种情况下,陈玉仙就起了轻生的念头。

  一天,趁家人不备,陈玉仙独自吃了很多自家做的米酒,吃完后马上就昏过去了,家里人以为她吃了农药,吓得惊惶失措。因为陈玉仙服用的只是米酒,所以很快就苏醒过来。经过这次虚惊之后,家里人就再也不敢把陈玉仙管得太严了,因为他们担心陈玉仙万一想不开又会去寻死。而陈玉仙也终于找到了机会第二次离开了家,从此就很少和家里人联系了。

  陈玉仙这一走,家里人认定是金相华把她骗走的,于是好几次来到金相华家要人。陈玉仙说,当时自己并没有和金相华有什么实质性来往,但正是家里人一次次无理的取闹,才把她彻底推到了金相华的身边。2001年6月,陈玉仙和金相华开始了正式的共同生活,两人一同离开了仙居县到温岭市做生意,并且也有了自己的两个孩子。

  陈玉仙走后,陈土根还是和往常一样孝敬他的养父母,也就是陈玉仙的亲生父母,并且承担了家里全部的农活。今年2月份,陈土根终于下定决心结束和陈玉仙的关系,他向仙居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他和陈玉仙离婚,同时要求陈玉仙适当地赔偿他的精神损失费。得知自己被陈土根告上了法庭,陈玉仙觉得根本没有道理,因为她和陈土根当初就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她认为他们的婚姻应该是无效的。

  而至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陈玉仙也认为应该是陈土根给她赔偿,而不是她给陈土根赔偿。因为自己在很小的时候被迫嫁给陈土根,等于损害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和名誉。受理此案的仙居县法院认为,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陈土根和陈玉仙结婚时虽然没有办理合法的手续,但两人已经按照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了很多年,因此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

  今年7月21日,法院作出判决,准许陈土根和陈玉仙离婚,他们生养的儿女都归陈土根抚养,由陈玉仙一次性支付抚育费7000元,并且还要给付陈土根精神抚慰金5000元。

  (王琼杨小鹏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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