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农村买房碰法律壁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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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0:11 沈阳今报 | ||||||||
记者张雷今报讯到乡下买房,享受乡间清新的空气及未来的保值空间,是很多城里人的梦想。但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可行,因为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到农村买房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农村买房:自己房子过户他人名下
昨天,沈阳市法院审理了一桩房产案。 李女士在法庭上称,“1990年,她的丈夫从东陵区王士村一村民处买了3间平房。因他不是本村人,不能办理房产证。当时,他以变通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另一村民郑某名下。去年,李的丈夫病故,郑的妻子住进这三间房子,李某不得不带着儿子在外租房。对方则称:“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丈夫的,自己是房子的合法主人。”一年来,两家的官司经过了一审、二审,现在又进入了再审程序。 省建设厅:城里人不许在农村买房 城里人是否可以在农村买房。记者昨天就此事咨询了辽宁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工作人员称:“我国《土地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今年11月2日,建设部再次下达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重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律师说法:小产权得不到法律保障 在采访中,很多城里人心存侥幸,认为买不下大产权无所谓,有小产权就行。所谓的小产权,即城里人在乡下买房时,拿到的村里或是乡里的产权。有的人不认为大产权比小产权好。因为大产权使用年限是50年到70年,小产权没有使用年限,可以永久使用。 辽宁和昊律师事务所的宋建华律师认为,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因此,小产权房就算可以转让,也是以没有人反对为前提的,如果有人对小产权提出质疑,这种转让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房屋,一定要查清是不是民宅,如果是,就不要购买,以免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