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质监掏钱回收“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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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0:31 华商晨报 | ||||||||
晨报丹东讯(记者 车驰)“就是给企业退钱,我们也要坚决收回。”对于“质量信得过单位”等牌匾,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称“不一定都放心”。 所以,他们决定将这些牌匾回收。 拿了“招牌”后有企业变质
“当初颁发这些牌匾时,我们对该商品的质量也进行过检验,但我们只能保证这一批次的商品合格,并不能保证其他批次商品也合格。”昨日,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王慎冬处长这样告诉记者。 现在的很多企业,都想要“质量信得过单位”这样的“金字招牌”,以便于打开自己商品的销路。 可在利益的驱使下,当有一些企业拿到这块“金字招牌”后,就不再保证自己商品的质量了。 “这样不但误导了消费者,也造成了一些企业之间的不合理竞争。”王慎冬处长告诉记者,从今年6月份,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企业颁发牌匾,并且要坚决收回已经发放出去的各种牌匾,防止拿了“金字招牌”的企业变质。 109个牌匾已收回大部分 据了解,自2000年以来,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共向企业颁发牌匾109个。 这些牌匾的名称分别是:质量信得过单位、计量信得过单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信得过单位、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无假货商店、产品质量合格单位、产品质量信得过单位、丹东名优酒水等。 这些牌匾除与政府其他部门联合颁发没有收费外,其余的收费均在500元至1000元,个别的收费5000元。 “当初市局下属的一些产品检验所、质量协会等部门给企业颁发牌匾,主要是以利益为主的,所以有的企业只要交钱,就给发了牌匾。”王慎冬处长说,“这样一来,造成的弊病很多,所以这次我们要坚决收回。” 王慎冬处长告诉记者,仅6月份,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收回牌匾21个,包括已过有效期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没有过期的。 “虽然不能强行收回没有过有效期的牌匾,但是这些牌匾的有效期都是2年,所以不久也都会过期。”王慎冬处长说。目前,发出去的109个牌匾已收回了大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