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连连逐客店主要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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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5:13 扬子晚报 | ||||||||
今天早上,记者在徐州灯塔农贸市场发现,因生意好激怒了该市场其他生肉摊主而遭停电处罚的金辉生鲜肉超市(见本报12月17日A4版报道),用自备的蓄电池点起了2盏15瓦的灯泡勉强营业。店主曹辉则拿着一份特快专递邮件告诉记者:“灯塔市场办公室接连给俺发来2份通知,坚决撵俺走。俺已决定跟它打官司!”该市场办公室发出的2份“逐客令”式的通知上写道:“限你在12月26日前履行当初承诺,否则收回房屋。”市场办公室的刘主任对此解释说:“我们这样做,并不是对曹先生看不顺眼,将他挤走,主要是为了市场的稳定和规
记者接触到的不少顾客则认为,大家各做各的生意,顾客想买谁的买谁的,不该将人家撵走,市场办公室的逐客令没有道理。一些经济界人士则称,正当的竞争有利于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的利益,应该由市场本身去裁决,管理部门不宜过多干预。胡连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