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骗子”骗财骗色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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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7:02 武汉晚报 | ||||||||
“征婚骗子”骗财骗色被判10年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通讯员周力)昨日,江汉区法院内,一名“征婚骗子”走上法庭,接受审判。被告人江文锋,今年38岁,户籍地湖北武穴市,现租住武汉。 今年5月,江文锋通过婚介所刊登征婚广告,结识了女青年小华(化名),以警察身份
6月,江文锋在报上看见小玲(化名)登的征婚广告,于是穿上假警服,带上20元购得的假警官证前去赴约。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江文锋以升迁需要经费打点关系为由,骗得小玲1万元。随后,江文锋又称,自己当警察“黑”了90万元,想转到小玲的账户上“洗白”,并以办卡交开户费为由,骗得小玲5000元。此外,他还偷走了小玲价值1万余元的金项链、耳坠和手链。对此指讼,江文锋称自己确实想和小玲生活,拿走首饰是为了翻新。 检察官出示了强有力的证据予以驳斥,最终,法院以招摇撞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江有期徒刑十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