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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谨防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8:49 解放日报

  年终岁末,不少市民选择为自己或亲人买份保险。但来自法院消息,今年本市受理的人寿保险纠纷和保险代理纠纷呈上升势头。一些投保人因对合同条款理解不充分,或保险代理人为推销保险而加以误导,导致纠纷发生。

  保险经纪人高某向张先生推销保险产品,并制作了“分红养老保障计划书”:张先生在69岁可领9万元,每年只要交保费5122元。后张先生仔细阅读合同才发现,合同内容与计划
书有很大差距,按照合同,张先生到69岁只有5万元,每年要交保费5800元。此时张先生已支付保费9000余元,若退保只能领回3000余元,张先生一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但“分红养老保障计划书”上没有代理人签字,保险合同上却有张先生签字确认,张先生败诉。

  法官提醒

  浦东新区法院汤黎明法官: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能轻易听信保险代理人的推销,保险代理人的承诺应当有签字,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保单,即使由保险代理人代填,也要认真审核后才能签字。

  一旦签订合同,不要轻易退保,否则只能退现金价值,损失巨大。

  本报记者简工博 本报通讯员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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