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劣质原料遭牢狱之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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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1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杨联文孙方奎)12月27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坑害合钢公司的销售伪劣产品案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合肥市兴裕工贸有限公司罚金200万元;判处陈伟治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项学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兴裕公司成立后即从事收购铁精砂供应给合钢公司,并签订了供应铁精砂合同,约定
法院审理认为,兴裕公司在销售给合钢铁精砂过程中,为谋取暴利,以次充好,销售金额181万余元,陈伟治、项学伍伙同他人分工配合,共同完成销售伪劣产品的购进、卖出与结账,兴裕公司应作为单位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对陈伟治、项学伍应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认定。鉴于在共同犯罪中陈伟治是主犯;项学伍是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媒体简介 读者调查 阅读调查 发行网络 我们的客户新闻热线:2813442新闻一部:2832764新闻二部:2832754总 编 室:2832760传真:2827794出版 部:2832753广 告 部:2816725发 行 部:2827790 2832766全年定价:144.00元月 定 价:12.00元邮发代号:25-47国内统一刊号:CN34-0044订阅热线:0551-2827790 社址:合肥市金寨路20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