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给欠薪企业建“黑”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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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郭强)在哈尔滨市,今后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施工质量低劣等12种不良行为的建筑施工单位或个人,将被载入不良记录档案。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的《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草案)》中明确规定的。 《条例(草案)》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对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应当载入不良记录档案,向社会公布。12种不良行为包括:未依法取得建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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