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10元杀死事主 患人格障碍仍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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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2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为了尽早还别人的钱,今年20岁的大学生陈立宏铤而走险入室抢劫,并杀害被抢事主。昨天,只抢得10元钱的陈立宏被市二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 据京华时报报道,去年9月进入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的学生陈立宏,花钱大手大脚并欠下台球厅老板近5000元的债。今年6月5日,陈立宏来到朝阳华严北里小区武女士家入室抢劫。为制服武女士的反抗,陈立宏持刀切割其颈部致其死亡。陈立宏随后抢走一张内存
虽然陈立宏的辩护律师称,陈立宏有冲动性人格障碍,请求从轻处罚,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显示,冲动性人格障碍是人格偏离异常,陈立宏不存在精神病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障碍,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来源:京华时报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