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谨防“出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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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51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日前,一家银行向黄浦法院状告有人透支不还钱,结果一查却发现是另有人盗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的信用卡,而且给他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被银行列为被告的一个是该信用卡的持卡人,另一个是卡的担保人。但两名被告到庭后互不认识,还表示从未办理过该信用卡,也未为任何人提供担保。他们向法院提供了自己的各种签名,否认“信用卡领用协议”上的签名为自己所签,要求作笔迹司法鉴定。银行在
法官在办案中了解到,两名被告曾到过同一人才交流市场,并都提供过自己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其他银行,还有以他们名义办理的信用卡,且均已透支,但两人其实都没有申办过该信用卡;有银行以恶意透支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两人的名字已进入征信公司黑名单(该名单一般保留七年);一名被告购买商品房向银行申请贷款,因信用问题被拒绝,最后只能用其父母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可由于父母年龄较大,申请到的还贷期限短。 法官提示:市民应该学会安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找工作或办事向对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该复印件上写明“为某某事专用”,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但更关键的是,银行要严格把好申领信用卡审核关,必须核实证件原件,否则透支损失只能“吃进”。记者阙军伟(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