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再削减161项行政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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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54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我市认真做好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对市直39个部门上报的607项审批事项,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进行审核,目前已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并予以公布。 去年12月,我市完成第三轮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消66项。其余541项,这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做法,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此次审批制度改革保留行政许可的审批、核准、审核3种形式;属于政府部门的日常内部管理的审批事项,列为一般业务管理,取消行政许可中“备案”的审批形式,并入一般业务管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项目,予以取消;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予以保留;按市场化要求应由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行使该职能的,则改变管理方式;审批性质、内容、依据、程序相同或相近的,予以合并。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其主要意义在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直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公布,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同时还公布了设定依据,这对市直部门的行政审批起到规范约束作用。对企业和群众来说,所申办项目是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其依据是什么,一看就明明白白,心里有本明白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