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孩打工压断手 要求赔偿困难重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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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4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行云报道一个18岁男孩在一次雇用中被压断手之后要求赔偿遇到困难重重,老板居然推三阻四,拒绝承担责任。昨日,这个男孩和他的母亲来到报社反映。 王军和他母亲是今年年初从四川来到无锡打工的,今年才18岁的他在前洲镇某工厂里做电焊工。12月中下旬开始,他所在的工厂因为没有工作而开始放假,他就和一名姓钱的同事一起寻找一些短期工作来贴补家用。12月15日,他们在招工启事上看到了一则用人消息就
王军就是因此在操作机器的时候来不及抽手被狠狠地压断了右手的手掌。“出事的时候那个叫陈伟的不在,一直是他爸爸在看管我们,事情发生后王军就被送到了洛社医院手足外科就诊,结果陈伟的父亲在付了1000块钱以后就不见了。”然而,王军的手却需要经过两次手术,光医药费就需要一万多元。王军和他母亲寻找过那个陈伟,但是对方一直以在外地为由拖着不肯支付相关的赔偿。洛社医院手足外科的胡医生告知,王军是重伤,右腕挤压伤并且腕骨骨折,如果不好好治疗对今后的影响将非常大,就算是医好了恐怕也是有一些后遗症的。 他们要求陈伟赔偿一定的损失,但是这个“老板”却不肯露面,由于一开始他们就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因此钱先生和王军就显得非常被动。日前,在被王军的家人和同事一再的要求下,他支付了目前拖欠医院的8000元医疗费,至于其他赔偿,他表示等他出院以后再谈,就又消失了。 钱先生和王军一起来到当地劳动部门要一个说法,但是被告知由于陈伟没有工商执照,不是个体经营户,因此他们和陈伟的关系只是一种雇佣关系,所以在用工中出现伤害也不属于工伤,他们无权处理。无锡市恒达律师事务所邹小新律师表示,这件事的性质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一宗民事案件。 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能够达成赔偿的协议那也可以解决,但是如果无法达成,受害人有权将对方告上法庭,让法律来解决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