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伤残人员开换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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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48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杨海峰)从现在起至明年6月30日,我省将为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伤残民兵民工)换发新式证件,新式证件填写内容将全部采用计算机打印。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新证件中《残疾军人证》的封皮为红色,其他残疾人员证的封皮为蓝色。新证件将采用专用水印纸、紫外光激发荧光标识、缩微线、彩虹印刷等多种防伪
据省民政厅优抚处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式证件填写内容将全部采用计算机打印,如在换发新证后内容发生变化的,可在“变更”栏内用手工填写。换发新证件需要使用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然后由批准机关统一加盖钢印。 据了解,为方便我省残疾人员,在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可以继续使用,但从明年7月1日起,残疾人员的旧证将全部停止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