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罪犯昨执行死刑 抢劫杀人强奸无恶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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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55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英明)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起杀人抢劫、强奸案件中的13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依法宣判并执行死刑。 赵玉忠,男,1978年出生,正定县农民。齐贵杰,男,1978年出生,新乐市人,无业。2003年12月11日21时许,两人经预谋,携带刀具来到赵玉忠的同乡、开办信用社代办站的赵某家实施抢劫。两人翻墙进入赵某家院中,在遇到上厕所的张某后,两人将张某摁倒在地
张力,男,1977年3月出生,新乐市人,无业。1998年7月因敲诈勒索被劳动教养二年;2002年9月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暂于监外执行。边超,男,1984年7月出生,保定蠡县人。捕前是石家庄某日用品公司推销员。张力、边超在今年10月至12月间经预谋后选择傍晚时分以陪客人吃饭、购物,伪装问路为名,5次将多名女青年挟持至蓝天驾校附近等偏僻处进行轮奸,并抢劫其随身携带的钱财、手机。法院依法以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张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边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