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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法治在线》陷阱(3)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2:40 央视《法治在线》

  互动地带:车险风波

  主持人:观众朋友:买了车险,驾驶证没有年审能获赔吗?一审败诉,又找到新的讼诉理由,二审有希望胜诉吗?请您关注今天的互动时间。

  解说:2003年11月,北京的王女士在某车行买了一辆私家车。买车时,车行告诉王女士,可以代她上保险,并说作为交换条件,车行还可以给她更优惠的车价。王女士一听,这是又实惠又省心的好事啊,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委托车行办理了保险手续。

  同期

  王女士:过了两天,这个保单就下来了,车行就说,有什么问题你打个电话就ok了。

  解说:保险办下来后的2004年1月,王女士将自己崭新的汽车借给了她的朋友辛先生,没想到,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

  同期

  辛先生:2004年1月,我借了王女士的车准备回家,因为路面有急转弯,路面有冰,比较滑,车没有及时刹住。

  解说:出了这事,辛先生赶紧给王女士打电话。王女士一听事情的原委,也没慌张,反正自己已给车买了保险,出了事保险公司肯定得赔。但是,满怀期望的王女士,等来的却是保险公司的一张拒赔单。

  同期

  王女士:过了两天他们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去保险公司,说我们已经给你出具了拒赔单,我们觉得很冤枉。

  解说:上了保险为什么得不到理赔?原来,是因为王女士的朋友辛先生所持的,是一张没有经过年审的驾驶证。

  同期

  辛先生:他把我的驾驶证复印完以后告诉我说,我的本不合格,下面的副证没有年审,根据合同法规我公司是拒赔的。

  解说:可即便是这样,王女士也认为,辛先生的驾驶证虽然没有年审,可那也是合格的驾驶证啊,并不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中的不合格范畴。于是,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是,法院也判定王女士败诉。这实在让王女士很困惑,可法官解释理由了:

  同期

  法官:本案判决王女士败诉的根本原因是车辆在出险时,持有的驾证是逾期未检的。

  解说:也许是天无绝人之路,在判决结果出来后,王女士又了解到,对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对投保人明确告知和说明的义务。王女士想,可当时根本就没有人告诉自己这些啊。

  同期

  王女士:他们并没有告之我们免责条款应该是怎么样的,对于我们这些上保险的人来说,不太明白保险的条款,所以我们也就忽略了这一点。

  解说:这下好了,找到了新的依据,一定能打赢这场官司。于是,王女士满怀信心地又向法院提起了上诉。但是,法院的判决却再一次让王女士失望了。

  同期

  王女士:法院说一审没有提出这个理由,二审就不再受理了,我们老百姓也不知道什么理由可以提出来,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来,对于我们来说就觉得很冤枉。

  解说:要说,王女士这事真有几分委屈,可人家法院也完全是在依法办事啊,所以,法官特意在这儿告诉大家:

  同期

  法官:二审是复核当事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证据,所作过的陈述和提出过的理由,尤其是提出什么诉讼请求,那么当你在一审中没有提交的证据,没有陈述过的事实,在二审中通常不会作为新的问题受理的。

  主持人:好,王女士的事今天就告一段落了。最近我们也接到不少观众朋友打来的电话,说的全是由保险引发的纠纷。所以,在这儿我们特意提醒大家,买保险时,一定要对保险条款逐条逐款地打听明白,这样,一是平时您不容易犯逾险的错误,二是一旦诉诸法律,也好把诉讼的理由和请求说充分,让您的保险真正保您的风险。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制在线,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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