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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肉体换毒品 野鸳鸯厕所里性交易当场被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3:28 东方网

东方网12月21日消息:一“粉妹”毒瘾发作时想要“打针”,忙“急电”毒贩要求“以色换毒”。恰好毒贩正想找人“陪睡”,双方遂一拍即合。不料,就在这一对“毒鸳鸯”正在厕所里交易时被神兵天降的象州县公安局缉毒民警当场擒获。

“粉妹”阿燕今年25岁,武宣县人。10月份来到象州一酒店打工兼做“小姐”。毒贩“零售商”林某,38岁,象州县寺村镇人。10月初以来,林某从外地购回毒品海洛因后租住在象州
县城某酒店。10月9日晚11时,林某正在酒店意乱情迷睡不着之时,阿燕突然打电话给他,称刚和老公吵架了,想过来陪林君一块睡,但现在好“辛苦”(黑话,意即毒瘾发作),问林是否有“货”(毒品)。林一听急忙交待阿燕到某酒店来。半小时后,阿燕如约赶到某酒店。林正在一楼大厅候着,凭直觉两人接上了头。林要阿燕到他房间,阿燕却说还要先接一个客人,要林先给毒品给她,待她打起精神做一趟“工”回来才陪他睡。林只好叫她来到一楼大厅旁的厕所里交易。林从身上拿出一卫生纸团,从中取出3小包海洛因毒品递给阿燕。但林担心阿燕得毒品后不来陪睡“蚀本”,遂要阿燕先付款抵押待阿燕回来陪睡再退款。阿燕只得掏出一百元钱给林。就在此时,突然从门外冲进数名民警当场将两人人赃俱获。同时,民警还对林某所住酒店房间进行搜查,查获毒品海洛因4小包,以及用于贩毒通讯的手机一台,赃款195元。

昨日,林某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移送象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作者:选稿:祁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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