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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安全 单位也要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外来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内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单位是否应该提供保护?昨日,成都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在召集全市各行业大型企业、宣传《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时强调,除正式员工外,企事业单位的外来人员、临时雇佣人员等所有身处单位内的人员,单位同样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

  相关人士表示,该条例对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作了规定,要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
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这一问题。他格外强调,这里所说的“单位内人员”,既包括单位的职工,也包括外来人员、临时雇佣人员等所有身处单位内的人员。(记者贺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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