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店长表示承担应负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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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6:5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2月29日讯(记者 魏传强)本报今天报道了《“瘦脸”不成眼皮“上吊”》后,柔婷济阳连锁美容护肤中心店长赵继会来到本报,向记者表明了态度。她表示,如果鉴定结果表明鲁女士的左眼受伤系“瘦脸”所致,美容店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赵店长介绍,鲁女士的确为柔婷店济阳店的会员,今年五月份也曾到美容店做过“瘦脸”,并且还是自己亲自为她做的美容。她说:“由于自己已多年从事美容行业,我确信在
赵店长说,鲁女士的左眼受伤之后,曾多次来美容店交涉。虽然当时没有证据表明,其左眼受伤是自己操作不当所致,但本着为顾客负责的态度,自己不仅多次到鲁女士家中看望她,并且还曾陪其到医院检查、治疗。 在提到索赔问题时,赵店长表示,如果权威部门的鉴定结果表明,鲁女士的左眼为美容不当致伤,她会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记者同时了解到,在准备起诉的同时,鲁女士将于明天到济阳消协投诉。编辑:解西伟【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