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殡葬管理有了新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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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8:0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规定》即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具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的颁布施行,填补了我国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习俗在地方性法规上的空白。 据了解,南京市现有族别48个、少数民族人员8.4万,其中回族等少数民族成员达到90%,占全省13万回族等少数民族的70%以上,加上每年2万左右的少数民族暂住和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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