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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还不全赔 买房者状告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0:27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12月28日讯(实习生刘冰)淄川的杨先生买了一套新房,本来与开发商约定2003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直到今天还没拿到新房的钥匙,开发商也一直不兑现合同上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无奈之下,杨先生只好将该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2003年9月13日,淄川的杨先生与淄博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杨先生说:“合同上明明写着交房日期是2003年12月31日,可一直到现在也没交房。”从去
年年底开始,杨先生就反复地找该开发公司询问原因,并按合同上有关规定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但一直没有结果。今年5月份,当杨先生再次向该开发商索要房屋钥匙和违约金时,却被告知,想要钥匙就必须放弃违约金。无奈之下,杨先生于2004年11月23日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26926.45元。

  而这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齐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施工的问题延误了工期,耽误了交房的时间,公司确实违约,但不必支付全部违约金。

  为此,笔者咨询了本案的主审法官——淄川区人民法院的蒲业学法官。蒲法官说,该案已于12月14日第一次开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确存在违约现象,当时杨先生和开发商都同意采取庭外调解的方式解决,但双方没有就支付多少违约金的问题达成协议,因此法庭将继续调解,如再无结果,法院将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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