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首起传播淫秽物品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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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0:2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2月28日讯(记者 康嵩通讯员李圣前)本报9月3日A5版刊登了《网管办起了黄色网站》一稿,报道了丁某利用担任某公司网络管理员的便利条件,建立色情网站,并大肆传播淫秽动画视频文件。12月23日,被告人丁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 现年22岁的丁某,原系淄博某有限公司网络管理员,网名“Icerding”。今年5月中旬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动画视频文件55个,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