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卖盗版书成被告,原告双倍索赔购书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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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1:02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朱晓露)一市民在邮政局买了几本书后,发现都是盗版书。于是,他将邮局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双倍赔偿购书款。 今年10月22日,李明(化名)花了19元钱,在六合区邮政局买了《蓝猫淘气3000问》等5本儿童图书,准备给孩子看。回家后,细心的李明发现,书中有些画面比较模糊,便起了疑心。
于是,他按这5本书上印的出版社名称,分别给出版社打了电话。让他意外的是,每家出版社都告诉他,“我们没有出版过这种书。” 11月6日,李明给六合区文化局寄去了举报材料,次日,他又将书交给鉴定部门鉴定。不久,六合区文化局寄给李明的函中指出,这5本书是非法出版物,该局已对六合区邮政局进行了处罚。 近日,李明将六合区邮政局告上法院,并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双倍赔偿38元货款,赔偿因举报、打官司产生的邮资、复印费、交通费、电话费等50元。 据悉,六合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