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咨询变婚姻侦探 女子维权涉嫌超范围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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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6:12 春城晚报 | ||||||||
近来,在昆明成立的“全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它的经营行为同时也成为有关部门特别留意的对象。近日,工商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后发现,该中心在名称、经营范围上都和核准登记的有所出入,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经着手对其进一步审查。 “女子维权中心”遇尴尬
27日下午,记者来到东风西路182号了解情况。在二楼一扇窗户上“女子维权中心”“维权热线”等醒目字样提示着它的所在;上楼后,几间办公室门头上挂着“婚姻评估”“维权咨询”“法律咨询”“女子维权中心”的牌子;在楼道上,3块红色的牌子上有“昆明得邦商务信息调查服务公司”、“全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如您遇到婚外情、财产转移、虐待老人和妇女儿童、家庭暴力,请拨打维权热线”等字样。一名女子接电话时应道:“你好,女子维权中心。” 记者了解到,有两名工商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检查。不过,当记者记录下上述内容之后,事情却有了变化,几个在场的男女突然与执法人员发生了口角。 调查涉嫌超范围经营 28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执法人员在上周的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外宣传的经营活动与核准登记的有些出入,即该公司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公司名称是“昆明得邦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但实际情况是,在其宣传牌、名片等物品上都多了“调查”二字,已经涉嫌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另外,该公司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是“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但其却从事“婚姻评估、维权咨询”等经营行为,这些行为都有可能涉嫌超范围经营。 昆明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11月就获知该公司有些夸大的宣传报道,他们核对了此公司的经济信息,并通知下级企业科对其进行“锁定”。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公安部的明确规定,我国不允许成立任何形式的侦探所,变相的“商务调查”公司一直是工商部门重点审查的对象。这位负责人解释,经营范围中所谓的商务信息咨询,就是泛指一般商务咨询和代理方面的业务,如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商务咨询和代理服务等。目前只有两种合法,一种是商务信息咨询;一种是经济信息咨询,但这里绝不包含他们可以擅自调查他人隐私。 律师点评 调查权须法律赋予 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万立律师认为,调查权的取得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律法规,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开展“调查”不仅可能违反工商法规,有超越经营范围的可能,还有可能侵犯到别人的隐私权,我国法律并没有扩大到夫妻双方可以请第三方来进行监督。万立说,即使是律师,调查权也不是绝对的,必须取得律师证后才能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调查活动。 万律师同时谈到,从维护婚姻当中受伤害的一方,它有一定的市场,婚姻关系中受害一方难以取证的障碍,给了它一个空间和市场。但是,在保护一方权利时,有可能损害另一方权利,如果任由其发展,这种调查权可能会无限扩大甚至泛滥,那么就造成对更多人的干扰。所以,这个权利的取得应该通过法律来严格赋予。(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