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逃亡途中编造卫星发射基地诈骗5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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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0:5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高志海)51岁的黑龙江人姜卫东因诈骗钱财被通缉,他在逃亡途中谎称自己有一个“昌平卫星发射基地”的工程要发包,共诈骗510万元。 昨天,市二中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姜卫东20年前曾因诈骗罪、交通肇事罪坐过10年牢。1994年被释放后,他又假冒澳大利亚宝发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主任,以办理赴澳大利亚出国手续、赴马绍尔群岛共和国进行短期商务考察为名,先后分别骗取3名事主签证费、出国手续费11.2万元。被警方通缉后,姜卫东于2000年化名“徐锋”逃到石家庄市。此后,他以澳大利亚宝发公司、石家庄澳加友好商务信息服务中心能办理出国为名,骗取吉林、山东、天津、河北等省市17名事主共计120多万元。 2001年,姜卫东化名“丁新建”来到北京。他谎称自己是“中西部招商投资委员会主任”,手里有一个“昌平卫星发射基地”的工程要发包。从2002年3月至4月,他以建设“昌平卫星发射基地”为名,使用假名“丁新建”与某机械化作业工程处签订围墙工程协议书,诈骗施工款34万多元。同时,他还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手段,分别诈骗两家公司共计80万元。法院查明,姜卫东伙同其弟姜维杰(另案处理)使用伪造的“北京卫东澳虹卫星通讯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手段,共诈骗9家公司奥迪轿车、钢材等款物共计510多万元。 法院认为,姜卫东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他曾因诈骗、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