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助学贷款不同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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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6: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改革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方式 原政策: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财政补贴,其余50%由学生个人负担。 新政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还贷年限
原政策: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本金,4年内还清。 新政策: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新增加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助学贷款业务,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和高校各出资50%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按当年发放助学贷款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经办银行补偿。王曦辉王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