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空头支票,替友作保遭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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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6:1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秦法 记者 殷骏)开空头支票,为朋友作保,一男子因此遭到银行罚款。不久前,他将朋友告到秦淮区法院。 据一贸易公司负责人李某称,去年7月,他接到朋友王某的电话,称急需一张支票作为担保。虽然李某的账户内没有多少钱,但他碍不过情面,还是以公司名义给王某开了张空头支票。
王某拿到支票后,交给了自己的供货商。对方拿着支票去银行兑现时,发现是张空头支票。由于李某出具空头支票,被银行罚款6000余元。为此,他将朋友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其被罚的6000余元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反《票据法》中“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而被罚款。该笔罚款的产生,是李某自己行为所致,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故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