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特权警车请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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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7:51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周海波)从元旦开始,市政法机关将组织督察人员对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警车使用进行专项督察,警车驾驶人员若滥用特权,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执行紧急警务时冲闯红灯、逆行、强行超车等行为将受到查处。
据介绍,为了加强对政法机关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保障全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务,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最近市政法委专门制定下发了《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全市政法机关警车管理使用的暂行规定》,规范警车管理使用。 为检查具体落实执行情况,从元旦开始,市政法机关将组织督察人员对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进行专项督察,除了采用明查和暗访的形式重点督察警车驾驶人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的行为外,市政法机关还专门开通群众投诉、举报电话,让广大市民也来监督滥用特权的警车,对投诉举报查实的警车驾驶人员将给予重罚。 投诉、举报电话:法院:8291519582915061检察院:87782000公安局:8640704686407424司法局:86636045国安局:87026001市政法委:866328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