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 乱作为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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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0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文菁)昨天举行的浦东新区新闻发布会透露,《浦东新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于明天起实施。届时,企业和市民到浦东新区有关部门办事,若遇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举报,办事人员将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直至辞退等责任追究,并予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核心是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进行追究,这些行为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暂行办法规定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领导职务、辞退等6种追究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