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规伴你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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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03 解放日报 | ||||||||
新年伊始,一批新法新规开始施行,将对市民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美容美发业 明码标价不得误导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美容师、美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在
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价格。服务中销售的美容美发用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明码标价并由消费者选择使用。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专业资格考试 作弊可能受刑罚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明确,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或全部科目考试成绩、禁考两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等;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的;让他人冒名顶替考试的;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等。 法院执行 不扣生活必需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等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被执行人所得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等。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自费留学 购汇额度增加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将现行指导性限额由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调整为:学费按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供汇;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 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须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本报记者周文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