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不得全班性补课上新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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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44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陈敏)一年一度的寒假又将来临,市教育局于昨日重申:各地中小学不得利用寒假对初、高中学生进行全班性补课、上新课;严禁将中小学校舍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面向本校(班)的中小学生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兼课;严禁由中小学校或在职教师动员、组织本校(班)学生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包括在中小学校内张贴、发放有关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
据悉,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将于2月2日结束,2月3日开始放寒假,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定于2月24日开学。 为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寒假,市教育局要求各地中小学在学期结束阶段更要设法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复习,要严格控制各学科尤其是毕业年级的教学进度,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各学科的学生作业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要特别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特别关注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各地中小学要本着以人为本、以生为先的精神,精心组织安排适合中小学生参加的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并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 市教育局还告知家长在假期里切实履行好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尤其要教育孩子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各类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按市教育局规定,寒假期间,各地中小学将继续开展“送温暖”家访活动,教师特别是党团员教师和名教师还将安排一定时间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义务补习、辅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