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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带来麻烦事 孩子落户成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20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12月30日讯(记者张继才)自己户口所在地没有住房,社区以“没有房屋不能落户”为由拒绝让孩子户口“随父”,李先生为此犯了愁:孩子的户口到底该怎么办?

  据李先生介绍,他的户口在淄川区般阳街道办事处某社区,几年前他失去了房子后在张店租房居住。日前,他想让孩子的户口“随父”时,社区以他“在社区内已没有住房”为
由拒绝了他的要求。

  昨天下午,记者与李先生来到该社区,一名姓刘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为了便于管理,在社区内没有住房者不能办理落户手续,但该负责人始终没说这是哪里的规定。

  淄川公安分局户籍科有关负责人说,李先生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人户分离”,即户口所在地没有住房,这给公安部门的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他们一直在清理这种现象。明年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有居民详细的住址,“人户分离”现象也就成了一个治理的重点,社区的做法也有利于公安机关的工作。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李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李先生最好让孩子的户口“随母”,他们将会专门讨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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