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久拖未决 圆满调解获赔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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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1:0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一起久拖未决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鸿山镇调处中心得到圆满解决,死者家属获赔10万余元。 据介绍,9月11日21时10分,鸿山镇建新村村民张某驾驶一辆小客车由南向北经鸿后公路鸿山镇镇政府旁交叉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同村村民范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致范某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于9月19日死亡。该起交通事故由无锡市交巡警支队锡山大
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后,双方对此无异议,但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3个多月后,双方当事人同时向鸿山镇调处中心提出调解申请。经过多次的协调和说服教育工作,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张某承担事故的40%的责任,一次性赔偿范某家属104154元。(保海燕何玉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