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少女在宿舍扒光同校女生衣服 用烟头烫其乳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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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4:2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付中 通讯员 张枚 王鹤) 因为心里不爽,6名未满18岁的职高女生竟然通过扒光衣服用烟头烫、往嘴里弹烟灰、逼人吃烟头等方式对一名女生凌辱殴打了4个多小时。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海淀区警方近日已将其中5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女生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另外1名女生因犯罪时未满16周岁,未达到承担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被警方释放。 新闻回放 刘某、李某、安某、赵某、胡某和小悦6名女孩是北京某职业高中的同班同学。今年6月份,她们以同年级的女生楠楠骂人为名,逼着楠楠写了一张200元的欠条。8月31日傍晚,她们把一直没有凑够钱的楠楠带到附近公园,一边扇耳光,一边用烟头烫楠楠的脸,还让楠楠吃了个烟头。 晚上10点多,仍然感到不解气的6名女生又把楠楠带到宿舍里拳打脚踢。打了一阵,小悦扒下楠楠全身的衣裤,边用手里的烟头烫楠楠的乳房和脸,边把烟灰往楠楠的嘴里弹。为了不让楠楠哭叫,李某用一把弹簧刀顶住楠楠,小悦用脚踩住楠楠胸口,其余的人用铁棍、拖鞋、拳脚一齐向楠楠身上猛打。在长达4个多小时的凌辱折磨过程中,6个女孩又强迫楠楠吃下了3个烟头。 9月1日中午,老师看到楠楠的烫伤伤痕后获知真相。经医院诊断,楠楠为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双眼部挫伤,面颈部0.5%深度烧伤,已达到轻伤标准。学校向警方报案后,刘某等6名女生于当日被抓获。 记者采访 昨天上午,记者在海淀看守所对这5个17岁的职高女生进行了几个小时的采访。 打人的时候自己都快被吓哭了 在接受提讯前,5个女孩在暂看室里坐成一排。看到面前这5个蜷着身子低着头,既不敢直视人也不敢说话,有的甚至都快哭了的小女孩,记者真不敢相信用烟头烫人、逼人吃烟头等恶劣行为就是她们所为。 记者发现她们和那些混社会的“小太妹”不同:没有接触过校外的不良青年,没有去过任何不良场所,唯一的爱好就是6个人一起在学校附近的河边散步,一起逛公园、逛商场。她们也并非来自“单亲家庭”,父母都对她们管教很严。 在询问过程中,所有人都说自己和楠楠只是一般认识,没有任何矛盾,只是因为别人动手了,所以才上去帮忙,有的女孩甚至到现在也不知道打人的原因是什么。 赵某告诉记者:“她们在宿舍打楠楠的时候我看着也觉得有点不忍心,但已经拦不住了。”刘某则称:“看见小悦下手下得那么狠,我吓得都快哭了,但为了姐妹,还是帮了忙。” 此次打人只为给“六妹”出气 在接受提讯时刘某曾说过一句话“我们6个是拜把子姐妹。”刘某称:“大家都是第一次离开家,来市里上职高。刚入校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孤独、没有安全感。所以就结拜了,6个人在一起,就感觉不到孤独和害怕了。” 在记者的再三询问下,刘某终于向记者说出了她们作案的真正动机:“职高刚开学的时候,因为我们6个都是远郊区县的寄宿生,平时关系不错,就结拜为姐妹了,说好‘无论出了什么事大家都要互相帮助’。我们几个里小悦是老六,但就属她脾气暴躁,在学校里经常惹事,我们每次都是为了她才出头。一次小悦说一个女孩故意学她走路的姿势,我们帮她打过人。这次,是因为小悦和男朋友闹别扭了心里不爽,所以我们故意拿楠楠出气,不真是为了要那200块钱。” 情节恶劣 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徒刑 据了解,当学校看到楠楠身上触目惊心的伤势后,当即向警方报案,并出具证明要求“对作案手段残忍恶劣,令人发指的本校6学生依法严肃处理”。 一位中学老师告诉记者,在大中院校,学生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发生犯罪行为,校方一般都会出具证明,希望警方能考虑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实际年龄,给予从轻处理,像该职高的这种做法并不多见。 在提讯结束后检察官也告诉记者,虽然海淀区检察院从今年年中开始实行暂缓起诉制度,对犯下轻罪的学生嫌犯缓诉或不诉,但因该案犯罪情节十分恶劣,案件审查完毕后极有可能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根据案情,5名女生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本报记者 付中 专家分析 悲剧原因在于多种失衡心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系教授陆玉林认为,6个职高女孩集体对他人施暴,原因并不在于6个“结义姐妹”多么“义气”,而在于她们内心深处的多种失衡心理。 陆教授说:“从郊区县城来到城市中心,从父母身边生活到离家过集体生活,都会让她们心理上一时难以适应;另外,考上了职高的她们,与顺利升入高中的孩子们相比,也容易产生妄自菲薄的心理。因为失衡心理的存在,即使她们没有结成帮派,失衡的心理没有外化成暴力犯罪,也会直接影响到她们的其他方面。” 陆教授希望各大、中学校都能在新生入学时帮他们顺利度过不适应期,既要对每个人进行详细的心理测评,也要适当地进行挫折教育。 案例链接 2003年8月2日,小燕和几个十六七岁男孩带着少女小芳一起去灵山玩。当晚和次日上午,小燕指使多名男孩通过威胁、殴打的方式与小芳发生多次性关系。此后,小燕又指使几个男孩对小芳实施了轮奸。后10名未成年人分别以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5年有期徒刑。 2004年4月20日,任某等三人将中学生晓雨骗到一个工地,用电线、腰带将其勒死。第二天早上,任某等人给晓雨家人打电话,要求以150万元赎金交换人质。法院判处任某、南某无期徒刑,杨某有期徒刑15年,以包庇罪判处后期参与犯罪的于某有期徒刑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