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巨贪称未挪用公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01:22 法制晚报 | ||||||||
涉嫌挪用银行4.2亿元 一审被判无期 陈满雄递交上诉状 要求改判无罪 记者昨日通过相关渠道获悉,挪用银行4.2亿多元,潜逃国外并整容,混迹泰国上流社会的“巨贪”陈氏夫妇,因不服广东省中山市中院23日作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的判决,于今日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栽赃到我身上太冤枉” 在陈满雄递交省高院的上诉状中,第一条上诉理由就是“他人挪用3亿多元,栽赃到我身上太冤枉”。 陈满雄称,他并没有像原判认定的那样“挪用公款34起48笔共计人民币4.1亿余元用于赌博”,事实上,他作为随时需要调动个人账户的生意人,只是向中行借用了其中的款项13笔7625万余元,并且已全部还清。其余的近3.4亿元,大部分是中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冒名签领的,陈本人毫不知情,何来“挪用”? 还款当挪用旅游成潜逃 对一审认定自己“与冯伟权勾结挪用了最后一笔款项884万元畏罪潜逃”,陈满雄也愤愤不平。他说,事实上,他与妻子很早就在澳门承包经营赌场贵宾厅,在澳门有很多人拖欠他俩的借款不还。1995年4月,他们没多加考虑,就收下了澳门人黄某还给他们的“小数目”———800万港元支票,而不是什么与冯伟权勾结挪用的银行款人民币884万元。 为了证实清白,陈满雄还细数了自己的家底:他们夫妻在中山有几亿元价值的资产,在澳门也有几千万元资产,没有必要为一点小钱外逃。 今日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对原判的依据,陈满雄更是不满。陈满雄感到,原审定案的关键环节,仅仅采信了案犯冯伟权的单一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据悉,陈满雄夫妇于今日委托辩护人向省高院提出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文/《信息时报》 作者: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