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司机酒后打人行凶开车撞人被除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04:1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丽普) 本报2004年12月28日刊登《赵县一派出所司机这么横》报道的当天,省、市政法部门就做了批示。赵县公安局局长刘永生责成县公安局纪委对此事进行调查。日前,该局作出了将高村乡派出所司机师军峰除名的决定。 经过调查,赵县公安局认为这是一起治安案件,并责成县局治安大队接管此案,调查取证后依法处理。高村派出所有关领导负有用人不当、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的责任,在
据介绍,2004年12月25日晚7时许,师军峰和高村电管所电工张立社等6人喝完喜酒后,到“巷子深”饭店吃饭。其间,师军锋要求与并不认识的王立云喝酒被拒绝,并发生冲突,后将王打伤、用车将侯沛夺撞伤。 目前,王立云和侯沛夺还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赵县公安局纪检书记王志英表示,等案件彻底查清后,相关责任人要承担伤者医药费及其他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