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医保政策今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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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1:49 沈阳晚报 | ||||||||
险”保费调整为60元;统筹基金最多支付3.9万元本报讯(记者朱峰)今年(2005年),沈阳市提出力争实现医保覆盖面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从今天(1月1日)起,四项医保新政策开始施行,参保人员将因此受益。 政策一:2003年8月31日前解除劳动关系退休人员可参保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在2003年8月31日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退休人员可以参加医保。具体参保办法按照《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关于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执行。 政策二:军退职工全部参保 沈阳市接收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下简称“军退职工”)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的军退职工按《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有关政策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具体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缴纳。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目前此项工作已经提前开展,一些军退职工已经享受到医保待遇。 政策三:“大额险”保费调整为60元 1月1日起,沈阳市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每年所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保费将从现行的40元调整为60元。 据介绍,根据调整后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参保人员个人(含单位退休人员,不含灵活就业等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0元;用人单位为每人(含单位退休人员)每年缴纳30元。 基本医保规定的各等级医院起付标准、自付比例和乙类药品自付比例、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自付比例将继续执行,参保人员在医保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时,可给予年度最高补助限额15万元内的补助。 政策四:统筹基金最多支付3.9万元 根据国家“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的规定和《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可随时进行调整”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39000元。 据介绍,在2004年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60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13000元,意味着如果加上15万元的“大额险”补助,参保人员就医将最多获得18.9万元的保障金。市劳动保障局热线服务电话:12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