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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地下室有的卖有的抓阄分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2:46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2004年年初,下关金陵村燕康园小区地下室因违规买卖被物价部门查处,物价部门同时要求将钱全部退给业主,可大半年过去,有业主反映退款还未到手。

  据了解,燕康园有4栋房屋,小区统一由南京百花物业公司管理。住在后两栋的居民向记者反映说,他们去年年底买房时按每平方近1800元的价格购买了地下室,但前两栋居民都
是抓阄分配地下室,并没有购买,这一点让他们深感奇怪。他们将这一情况向下关物价局检举后,物价部门对此进行查处,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地下室,并责令开发商退还已付款。但部分业主说,他们并没有拿到退款。燕康园17栋的居民说,开发公司已把钱退给物管公司了,但物管没退钱,并说钱不在他们那里,现在他的1万多元钱不知道该找谁要?据介绍,类似情况的业主有好几位。记者到小区物业处了解情况,一位陈先生说因为小区4栋房子不是一家开发公司开发的,前两栋是一江公司开发的,没有买卖,由业主共同使用,通地下室只有一个大门。后两栋是天太公司开发的,当初交房时,该开发公司就将地下室分割,出售给业主。陈说,此事闹出去后,他们当时就按照物价部门的通知张贴了告示,通知大家办理退款,有一部分业主办了,另一部分业主没来办理,他现在也不知道钱在哪里。

  而一江公司办公室杨主任告诉记者,当初天太公司擅自买卖地下室差不多有10多万元,他们早就已经将这笔钱要回来全部交给百花物业公司,由物业处统一给业主办理退款。

  下关物价局检查所副所长王成宽查看材料后介绍,2004年2月6日前,该局即发了《责令退还通知书》给一江公司,要求2004年2月12日前给购买地下室的业主办理退款手续。据其介绍,百花物业公司也按照规定,在小区每单元的电子门上张贴了通知,请业主到物业处交相关票据,而地下室“回收”后由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但为何现在钱又没完全退完呢?王称将询问物业公司。

  对此,百花物业公司王经理称,退款确实在物业公司,当时他们贴通知后,已经说明办理退款是有期限的,超过14天,即视为自动放弃。而只要是在规定期限内来办理手续,都已将退款付清。对于隔了这么久,业主为何又要退款,王说自己也很纳闷。小区部分居民则说,当初不退是考虑到使用地下室方便,但看到前两栋地下室由物业公司统一分配后,便萌生了“退意”。王经理最后表示,如果现在还有想退款的业主,尽快带相关收据资料到物业公司协商办理。金陵晚报记者于飞

  (编辑 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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