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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打工遭奸污 辞职结算工资被厂方拒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8:17 温州新闻网

  南方都市报讯山西一名自称只有16岁的少女来广州打工,进厂工作才20天就遭到生产部一主管强奸,自觉无颜继续呆下去,于是找厂方结算工资并辞职,却被拒绝。事发工厂更有人对受害者的遭遇冷嘲热讽。

  上晚班遭受厄运

  昨日(12月30日)上午,记者赶到广州开发区东区某电源厂,在厂门口见到李明明(化名)。她给记者讲述了她来广州所遭遇的噩梦。

  李明明是山西人,身份证显示生于1984年4月17日。11月底,她从老家来广州打工。12月3日,经老乡介绍,她进了某电源厂工作。其工友们向记者介绍说,李明明进厂不久,生产部一主管王某就追求她,大家几乎都知道。但李明明对记者否认自己在和王某谈朋友,那只是王某的一厢情愿。

  12月22日李明明加班。晚上10时许才下班。李明明说,当时她准备和几名女工友一起离开,但被王某拉住。后来王某将她拉进一小房间,将她强奸了。23日上午,李明明到派出所报案,警方随后将王某带走调查,目前王某已被拘留。

  受害者自称16岁

  自觉无颜继续呆下去,昨日上午李明明来到工厂,想辞职并结算20天的工资,但被保安拦在门外。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该电源厂,人事部的王女士对记者说,王某和李明明关系密切,几乎全厂人都知道,不知道李明明怎么会报案称自己遭到强奸。她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李明明在12月3日进厂时填写的一份表格,上面显示李明明生日是1984年4月17日。“她欺骗了我们。”王女士说,李明明在23日去派出所报案时,自称才16岁。王女士说,现在厂里也无法确定李明明到底是20岁还是16岁,但是警方在处理“强奸案”时应该会调查她的真实年龄,现在只有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王女士告诉记者,工厂实行的是计件工资,12月份的工资不可能现在就算出来。她估计了一下,李明明现在还在试用期,又只干了20天,加上要扣除伙食费和厂服费,即使结算,也不会有多少。

  记者事后询问李明明的真实年龄,她说出了实情:她确实只有16岁,进厂时用的是姐姐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她本人的,但出生年月是姐姐的)。

  记者前去采访时,工厂有人议论说:“发生了这种事情,还有脸来见人?”李明明听到这话,眼泪“刷”地就涌了出来,“谁想到工厂里来啊?我实在没有钱了,要工资吃饭也有罪吗?”作者:记者周文峰赵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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