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女民警因琐事杀夫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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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7: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兰州1月1日电甘肃兰州市某公安分局法治科警察何丽霞因家庭琐事引起争执,用藏刀捅死丈夫。日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何丽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12月5日凌晨3时许,兰州市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我被人捅了一刀,快来救我……”随后,110巡警迅速赶至现场,只见一浑身是血的中年男子奄奄一息。
经法医尸检鉴定,高彦明的右侧胸部及背部连中两刀。后经警方侦查证实,当日何丽霞因不满丈夫喝酒、回家晚等原因与高彦明发生争执、厮打。期间,何丽霞盛怒之下拿出朋友送的一把藏刀在高彦明的胸部及背部各捅一刀,何丽霞随即被逮捕。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何丽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高彦明父母一并提出的45万元附带民事赔偿要求,经法院出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何丽霞亲属赔偿高彦明父母12万元。对于是否上诉,何丽霞当庭未作表示。(剡卉)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