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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为政”苦了再就业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8:12 扬子晚报

  南京市民李女士手中拥有“再就业优惠证”,按照该证件上的有关细则规定,她可以免交治安联防费,但是辖区派出所仍然上门要收这项费用,根本不买优惠证的账。这样的矛盾不仅让李女士颇觉迷惘,也凸现了某些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尴尬。

  李女士是一名下岗职工,并且在下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领了“再就业优惠证”,她凭此证在中山北路开了一家照相馆。去年12月29日,二板桥派出所两名民警上门向李女士
收取治安联防费。李女士称,照相馆的工作人员仅她一人,按照“再就业优惠证”所列举的免费项目,治安联防费可以不交。但民警们不答应,而李女士则一直坚持以“再就业优惠证”为依据拒绝付费,双方争执不下,后来两名民警丢下一句“迟些再来收”,便离开了。李女士说,虽然自己现在仍坚持没有交钱,但不知哪天民警们又会上门来收,交吧心有不甘,不交又折腾不起,为此苦恼万分。

  记者获悉,在“再就业优惠证”的相关条款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交收费项目的第10小条规定,暂住证工本费及治安联防费可以不交。南京市公安局就此问题告诉记者称,派出所收取治安联防费是经过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公安局尚未接到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减免联防费的通知,但辖区派出所收费时,必须做到民警上门及出示收费证等。

  记者随后就此又咨询了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局有关人士表示,只要是“再就业优惠证”标明的免费项目,相关单位就应该严格执行,具体事宜可以找发证的下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解。对此,下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先生表示,为了给下岗再就业人员减轻负担,并为他们自主创业时提供便利,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若干个再就业优惠政策,并将具体优惠措施列在了优惠证上。在具体操作过程当中,工商部门都能遵照执行,但公安部门不予理睬,劳动局对此也没有办法。

  于是记者又拨通了南京市二板桥派出所的电话,准备就李女士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一位值班警官称只知道按规定要收联防费,但对联防费具体收取方式“并不清楚”,他给记者留下所长办公室电话后便匆匆挂线。然而,记者多次拨打该所所长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李女士所遇到的这个“结”到底该如何解开,本报热线将继续予以关注。乔丽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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