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副局长另结新欢 为摆脱纠缠掐死发廊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8:29 齐鲁晚报 | ||||||||
本报德州1月1日讯 发廊女因公安分局副局长另有新欢,争风吃醋,对其纠缠不休,并以举报相威胁,副局长恼羞成怒,竟将发廊女扼颈致死。近日,平原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副局长孙和亭因故意杀人罪,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69298.50元。 据了解,孙和亭现年45岁,捕前任平原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副局长。自2001年七八月份
经审理查明,自2003年起,孙和亭发现杜某交往人员复杂,便与另一女子杨某发生暧昧关系,疏远了杜某。杜某知情后,以举报、恐吓、散发照片等手段对孙和亭进行要挟。2004年8月13日夜,孙和亭应约来到杜某的理发店,当晚因杜某对他尾随纠缠,难以脱身,遂产生杀死杜某的恶念。当二人行至一块棉花地时,孙和亭猛掐其颈部,致杜某窒息死亡。作案后,孙和亭返回杜某的理发店,拿着影集及二人电脑合成照片回到家中,趁家中无人,将影集及照片焚烧。当年8月26日,孙和亭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孙和亭身为公安干警,却知法犯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以严惩,遂于2004年12月24日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