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涉黑大案昨宣判 四个“黑老大”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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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9:1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杨国尧通讯员李文锋孙维娟实习生陈雪)前日,宜昌市中院对刘晓兵等24人涉黑集团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晓兵、叶兆云等四名主犯判处死刑,另有一人被判处死缓,其他人被处以1至18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9月,刘晓兵持砍刀、猎枪将他人打成重伤,因此在当阳城区树立了“霸名”。1996年12月刘被判刑八年,1998年12月被保外就医。刘晓兵出狱后即与叶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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